我单位对公共就业一体化系统中的10名享受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的员工信息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,如有异议可向单位及所在地人社部门反映。
根据《关于深化提升威海英才计划支持新旧动能转换的意见》(威发〔2018〕22号)《关于印发威海市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威人组发〔2018〕9号)《威海市乡村振兴人才激励政策十二条》(威人组发〔2019〕7号)《关于支持“1+4+N”创新平台体系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威人组发〔2021〕4号)等政策规定,现将我单位符合审核条件的10名2021年度大学生生活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3日,如有异议可向单位及所在地人社部门反映。
附件一:
万名大学生聚集计划生活津贴员工名单
附件二:
公示